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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或将被纳入政府平台

时间:2014-03-04 来源:机动车驾驶人网 作者: 浏览量: 次

政府相关部门于2月20日前后已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呈交了一份《关于出租汽车手机召车软件有关情况报告》,在该报告中,该部门表示希望尽快与工信部联合向国办投送相关意见,等国办批复后,将同有关方面共同研究制定规范出租汽车手机召车软件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同时制定出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为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在该报告中,撰文者认为:

一、对出租汽车手机召车软件总体上应当支持鼓励发展,但应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整规范。

二、引导规范手机召车软件应统筹使用政策手段和技术手段。

从政策规范上,应当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手机召车软件纳入出租车信息化建设范畴,同时明确手机召车软件使用范围,取消佳佳功能,规范司机客户端的发放范围和发放程序。

从技术规范上:

1、应当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行业服务要求,指导软件公司继续完善手机软件,更好的服务大众;

2、将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信息数据库与手机召车软件公司共享,便于岁出租汽车和司机的运营资格进行认证;

3、将手机召车软件相关数据接入出租汽车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便于对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追溯;

4、调整出租汽车信息系统后台技术设置,减少车载终端。

该报告中称,曾先后与“嘀嘀打车”、“快的打车”两家软件公司负责人座谈了解有关情况,征求了部公路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以及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南宁、昆明、南京手机召车软件的要求,但禁而未绝,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另外北京、深圳、广州3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手机召车软件公司沟通协调后,督促其取消了软件的加价功能。此外,其他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没有出台关于手机召车软件的政策措施,而部分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禁止手机召车软件的主要原因是:

(1扰乱了价格管理秩序,两款手机召车软件均设有乘客自选的加价功能,从5元至20元不等,“快的打车”最高可选项为50元,从而为司机与旅客议价提供了平台和手段,造成“宰客”、“挑活”、“议价”等违规行为开始出现并由愈演愈烈之势,严重违反了现行的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市场秩序和乘客权益难以有效保障。

(2)影响了行车安全。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在驾驶车辆时,注意力经常集中在听取召车信息上,还经常要操作手机进行抢单,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又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3)助长了非法运营行为。软件公司在发放召车软件司机客户端时,不能有效认证车辆和司机是否具备合法运营资格。一些正规司机的安装了召车软件司机客户端的手机,也可能通过种种渠道流入“黑车”司机手中。这不但为非法运营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非法运营行为更加隐蔽,增大了打击查处难度。

(四)加剧了部分乘客“打车难”。司机通过手机召车软件,可直接了解乘客目的地、加价额度、总费用等情况,客观上必然选择加价多、路程远、金额高的订单。当前,还有部分司机为了获取软件公司奖励,有时只接手机订单而不接受路上乘客召车,经常以各种理由变相拒载。对不会使用手机召车软件、不愿加价、路程较近的乘客,打车更加困难。

(五)加大了服务监管难度。手机召车软件目前大多没有接入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建立的统一电召平台,因此难以对出租汽车的服务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追溯,对出租司机质量信誉情况难以进行全面科学评价,发生服务纠纷时也难以查证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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