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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回应国四造假 行业自律须多方协调

时间:2014-05-30 来源:机动车驾驶人网 作者: 浏览量: 次

  5月11日、16日,中央电视台两次曝光了部分国内柴油货车企业用不符合现行排放标准要求的产品套牌销售的行为。在媒体报道后,我会紧急组织货车行业的八家主要生产企业领导召开了特别峰会,具体研究了目前排放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会议邀请了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产业司的领导参加。

会上,产业司领导针对媒体曝光的行业问题提出严格的整改要求。各企业分别介绍了执行法规标准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强调了为杜绝各环节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同时表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产品生产一致性管控,并认真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为了更好推进排放标准实施以及政府部门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要求,参加峰会的各家企业达成共识,形成了企业自律承诺。承诺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标准的要求,生产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产品,不采用无法持续严格达标,易造成市场混乱影响市场监管的非典型技术路线,体现技术进步;不得采取套牌的方式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每个企业的不懈努力,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同时更离不开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我会愿意配合媒体做好汽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并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联席会成员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保证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四重型柴油车均采用电控供油系统,不采用无法持续严格达标,易造成市场混乱影响市场监管的非典型技术路线,体现技术进步。

2、保证生产和销售的国四重型柴油车满足国四排放标准,杜绝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套用国四合格证销售。

3、保证做好生产一致性管控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载货车行业的声誉。

5、认真接受、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6、加强互相监督,如发现违约企业首先在联席会进行公开书面检查,再次违反者,解除成员单位资格。

7、本协议自2014年签署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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